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
录取原则:(不分文理,面向全国招生)
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按各省(市)校考合格考生中,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占全国报考我校总人数的比例确定分省计划;
6.不分文理,以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校考成绩×70%,排名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校考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