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族画报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阅读:635 次 日期:2017-02-08 14: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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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民族画报社是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的国家级时政类传媒机构,为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民族画报》1955年2月创刊,使用汉文、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和朝鲜文六种文字出版,以精美的图片、简洁的文字、富有特色的版式,反映和记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少数民族人民思想生活的进步,展示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和要求

经营中心发行业务员岗位1名,大学本科学历,北京户口,年龄不大于30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过发行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需填写“民族画报社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形式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4日。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和面试

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电话通知)。未入选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初步定在2017年3月上旬开展,笔试和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排名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公告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履行报批手续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 民族画报社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13

电子邮箱:mzhbsrsc@163.com

联 系 人:陈丹丽

联系电话:010-58130787

民族画报社

2017年2月8日

民族画报社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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