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赣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属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队伍建设,经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公开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职位是赣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共考选3人。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2012年12月31日至今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服务期或最低服务年限的需已满服务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考选后为事业编制。
2.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考选后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职务按职员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工作表现好,近两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3)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2.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存在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通过发布考选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
(一)发布考选公告
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gzhrss.gov.cn)和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gz.jxgtt.gov.cn)发布考选公告7个工作日。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2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九楼人事教育科(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联系电话:0797—8155013)。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1)《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自行登入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请注意二维码有效期限在2017年2月1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介绍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时间证明和编制证明(须提供本人编制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6)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由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3: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计划。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3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电话通知其本人,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
(四)笔试(100分,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一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评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赣州人事考试网、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公告。
(五)面试(100分,占总成绩50%)
入闱面试人员按照入闱面试人员公告(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若经递补一次后,或因个人面试缺考导致入闱面试人数与考选人数之比仍未达到3:1,但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考选人数)时,则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选;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考选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有效成绩平均分(零分不计入平均分计算)及以上者方可入闱体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选计划数等额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并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公告。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医院由市人社局指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职位,则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考生自行负担。
(七)考察
由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安排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个人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含公示后考生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调动
公示结束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递补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均采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
四、考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要求
考选工作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考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监督部门对考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97—8155006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