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201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网 阅读:899 次 日期:2012-05-19 11: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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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人口计生委2012年调剂补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

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面试时间:5月25日 发展规划与信息司、财务司、国际合作司职位。

5月26日 宣传教育司职位。

候考地点:国家人口计生委203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30进入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签订保密承诺书。8:50未到者,将按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为一天,考生将由专人引导进入面试考场。

二、 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时间:2012年5月24日上午。

参加体检人员:全体考生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发展规划与信息司、宣传教育司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财务司、国际合作司职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考试成绩占15%。

3、考察

我委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5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委人事司:

(一)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1张。

(二)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三)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4)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

2、社会在职人员:

(1)本人工作证复印件;

(2)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外,还要提交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3)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

3、待业人员:

(1)待业证明原件(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

4、考生系留学归国人员的,还应携带国外大学授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大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者,将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考生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送交材料的,需提前说明,否则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有关要求

1、请考生见到本公告后,于5月21日17:00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以“考生姓名+参加(或不参加)面试”为主题,向我委人事司电子邮箱(jswrss@163.com)发送邮件。

2、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5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我委,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放弃声明需注明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同时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传真至我委人事司(传真:010-62030830)。放弃考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按照有关规定,我委将对考生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录在案。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若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录在案。

五、其它事项

1、面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及其它由考生自理,请提前安排好行程。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国家人口计生委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邮编:100191

乘车路线:地铁10号线、13号线在知春站下车,向东500米路南。

3、我委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62030651、62030659

附件: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务员招录面试人员名单

职 位 面试时间 参加面试人员 准考证号码 面试分数线
发展规划与信息司战略研究处 5月25日 乔鹏涛 124003000 119.4
许 鑫 116002283
张君华 291001264
平 亮 114000099
仲永安 182000191
财务司财务处 5月25日 王双艳 611000020 106.4
张 斌 170000218
国际合作司国际组织处 5月25日 刘洪华 958000528 116.5
邢 洁 102008847
宣传教育司宣传教育处 5月26日 何彦波 139000276 125.7
马驰原 903006541
姜玉冰 903007870
朱 飞 913000619
刘文娣 976000009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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