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部201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为序)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夏剑君 | 男 | 104131020116 | 李 磊 | 男 | 115171300829 |
张军超 | 男 | 104131020315 | 李 宁 | 女 | 129131050914 |
李 哲 | 女 | 104171301413 | 张朝锋 | 男 | 129145222726 |
黄 源 | 男 | 115114042509 | 吴 璇 | 女 | 129170150514 |
黄成业 | 男 | 115132288108 | 王 帅 | 男 | 129170900605 |
纪秀江 | 男 | 115139600123 | 张志远 | 男 | 902132471227 |
张发茂 | 男 | 115170221019 | 郭 楠 | 女 | 902170140519 |
孙 俊 | 男 | 115170990202 | 张学智 | 男 | 903170830304 |
二、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最低分数线 |
住房保障司 | 监督管理处主任科员以下 | 0401003001 | 126.70 |
政策指导处主任科员以下 | 0401003002 | 118.30 | |
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 督察管理处主任科员以下 | 0401007001 | 113.60 |
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 统计处主任科员以下 | 0401008001 | 105.50 |
三、面试时间、地点
招录职位 | 职位代码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注 |
住房保障司监督管理处 | 0401003001 | 5月25日(周五) | 北京世纪国建宾馆 | 请携带公告中要求的材料原件,于考试当天8:15前到考试地点报到。 |
住房保障司政策指导处 | 0401003002 | |||
住房公积金监管司督察管理处 | 0401007001 | 5月26日(周六) | ||
计划财务与外事司统计处 | 0401008001 |
北京世纪国建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
总机号码:010-58329999
四、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5月22日17:00前以电话方式向我部确认(电话:010-58934515)。
五、递交材料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5月24日前将下列材料邮寄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机关人事处。
1、考生报名登记表,须贴本人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户口卡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明(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户口卡复印件。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二)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收件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机关人事处;邮政编码:100835。
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所提交的材料不退还。
(三)面试时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待面试全部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面试当天,考生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请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电话:010-58934515
联系人:施鹏袁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