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玄武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阅读:1079 次 日期:2017-02-14 13: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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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区工作,根据《玄武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玄政规〔2013〕1号)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玄武区特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专业要求

(一)招聘人数:4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新街口街道:6名

梅园新村街道:4名

锁金村街道:3名

孝陵卫街道:11名

玄武湖街道:9名

红山街道:9名

(二)专业要求:不限

三、报名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适应社区工作,履行职责;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含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本科学历及在社区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报名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环节逐次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事先下载并填写《玄武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

(2)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时填写应聘街道,每人可以填报三个志愿,报考志愿经确认后不得更改;

(3)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点:玄武区珠江路687号玄武区民政局。

2、资格审查

请报考者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

(1)需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②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③毕业证书;

④已通过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供《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含助理社会工作师);

⑤具有社区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需提供由曾工作过的街道出具的有效证明。

(2)报名人员请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时提交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 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由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1)由全区统筹,依据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总名单;

(2)在总名单中,综合个人志愿和笔试分数确定各街道面试名单。具体分配办法为: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确定各街道面试名单;若街道第一志愿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人数要求的,则依据考生第二志愿,并按照分数高低依次确定进入该街道面试名单;若街道第一、第二志愿面试人数仍达不到面试人数要求的,则依据考生第三志愿,并按照分数高低依次确定进入该街道面试名单;若街道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面试人数仍达不到面试人数要求的,则从服从统一分配的考生中进行调剂,直至达到街道面试人数要求为止。

2、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民政局指导,由相关街道组织实施,面试考察方式为口试。

3、总成绩确定。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与公示

1、根据总成绩,各街道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各街道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各街道面试人员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录用

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在接到录用通知7日内到街道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被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社区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玄武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六、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玄武区民政局电话:83682338

玄武区人社局电话:83607966

(二)监督电话

玄武区纪委监察局:83682137

玄武区民政局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9日

附件:玄武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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