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度莒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除乡镇(街道)卫生院岗位和公立医院医疗卫生岗位外,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乡镇(街道)卫生院岗位和公立医院医疗卫生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部分公立医院医疗卫生岗位不再取消核减计划(附件1),对其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核减(附件2)。
特此公告。
莒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