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3、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35-45周岁;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工作执行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以及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定的符合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原则的其他条件; 5、优先录用符合招聘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 |
报名时间 | 2017年2月13 日--19日; |
报名地点 | 东营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北临); |
工资待遇 |
1、聘用人员与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的形式进行管理。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需要及聘用人员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2、月工资2520元(不含“五险”),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
咨询电话 | 0546---292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