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为专业技能面试,通过口试的方式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具体测试内容为:1.自备稿件朗读(含自我介绍)、2.指定稿件、3.即兴评述等三个项目,以便从形象气质、吐字发音、语言文字的感受能力、有声语言的表达能力、思维逻辑的严密与否、现场反应的敏捷与否等不同角度考查考生的专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试采用一试过的方式,不分初复试。
评分方法:6位评委老师以抽签形式分成两组,第一组负责第1、2项考试项目,第二组负责第3项考试项目(评委每个省份只抽一次签,中间不能重新分组),采用流水作业的方法对考生进行考核(即考生先在第一组考试,后进入第二组考试),并依据拟定的评分规则打分后取平均分,两组平均分相加得出总分,按总分高低得出分省排名。
测试内容(共100分)
测试项目 | 考查因素 | 时间控制 | 所占分值 | 备 注 | |
自备稿件朗读 (含自我介绍) | 语言表达 | 1.5分钟 | 20分 | 稿件自备,体裁不限。 该测试项中的自我介绍指的是稿件朗读前考生报考号等必要考试信息 | |
心理素质 | |||||
镜前表现 | |||||
语音面貌 | |||||
流畅程度 | |||||
情绪运用 | |||||
指定稿件朗诵 | 文字敏感度 | 1.5分钟 | 30分 | 播读给定稿件,通常为新闻稿。 | |
语言表现力 | |||||
自然流畅度 | |||||
即兴评述 | 观点表述 | 3分钟 | 50分 | 现场抽取题目,对给定材料进行评述。 | |
思维逻辑 | |||||
口语表达 | |||||
应变能力 | |||||
成绩 | 100分 |
2、测试方法与评分
本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自备稿件朗读(含自我介绍)20分,指定稿件30分,即兴评述50分,共100分。
(1)自备稿件朗读(20分,时间控制1.5分钟)
测试方法
观察考生形象气质,听辩考生的语音面貌,包括声、韵、调的准确程度,音色、音量等嗓音条件,气息的强弱,唇舌的力度,吐字发音是否清晰悦耳。判断考生对文字的辨识力和感受力,朗读的自然流畅程度,有声语言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以及情绪的运用能力。对考生自备稿件朗读进行综合评价。
测试标准及评分
A、形象气质
考生身高以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身高测试结果为准,现场观察考生的相貌形象。
要求:五官端正、脸型体态适宜上镜、神情自然、举止优雅大方。该项满分4分
B、语音面貌
听辩考生音色、音量,普通话发音中声母、韵母以及声调的准确程度,考查发音朗读时气息的强弱、唇舌的力度,总体评价考生的语音面貌。
要求:音色优美,干净、集中、明亮、圆润,声音富有弹性,气息运用合理,口齿清晰,唇舌有力。该项满分4分
C、语言表达
观察考生的发音器官是否正常,听声音辨别考生口齿的清晰度,听辩考生朗读过程是否自然顺畅,
要求:发音器官无明显缺陷、口齿清晰、普通话较为标准、表达自然流畅,语速适中,语速急徐有致。具备声音塑造潜质。该项满分3分。
D、情绪运用
听辩考生根据稿件合理地运用情绪的能力,包括声音的轻重、快慢、虚实、起落、高低等等,能否表现出感情的跌宕起伏,准确生动地传情达意。
要求:根据稿件传情达意的需要,合理地处理情绪,声音表现有变化,停连、轻重、快慢、虚实、高低等错落有致。该项满分3分。
E、心理素质
观察考生的镜前表现,感受考生心理状态。
要求:神情自若、坦然镇定、落落大方。该项满分3分。
F、镜前表现
观察考生的综合表现是否具有较好的镜头感、现场感和亲和力。
要求:现场适应能力强,表现出较强的亲和力、时间控制能力,落落大方,具有镜前表现的塑造潜质。该项满分3分。
综合以上6个小项的测评,自备稿件朗读综合评分:
评价等级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分) |
优 | 形象端庄,气质大方优雅;音色优美,唇舌有力,声音富有弹性;朗读自然流畅,语速、语气、语调富有变化;合理处理情绪,停连、轻重、快慢、虚实、高低等错落有致。 | 15-20 |
良 | 形象较为端庄,气质大方;音色较好,吐字发音清晰;朗读流畅,语气、语速、语调有一定变化;情绪运用较为合理,有一定的停连、轻重、虚实等的处理。 | 10-14.9 |
中 | 形象尚可;音色尚可,吐字发音较为清晰;朗读有错、漏、添等失误,语气、语速、语调缺乏变化;情绪运用一般。 | 5-9.9 |
下 | 形象一般甚至较差,仪态一般甚至失当;音色一般甚至较差,吐字发音含混;朗读不流畅;缺乏情绪的运用,声音无变化。 | 0-4.9 |
备注:考试过程中,评委可以根据情况需要:
a.要求考生中断或延长朗读。
b.要求考生回答有关问题。
(2)指定稿件朗诵(30分,时间控制在1.5分钟)
测试方法
根据专业培养需要,指定稿件一般为体育相关内容的新闻或评论稿件,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通过短时准备后的朗读,听辩考生的文字敏感度、文稿理解力和语言表现力。
测试标准及评分
A、文字敏感度
听辩考生通过短时准备后朗读的准确度,文字的正误程度。
要求:朗读文字无误,流畅无回读。该项满分10分
B、文稿理解力
考查考生对指定稿件的理解能力,朗读内容是否完整、清楚,感情色彩的把握是否恰切,能否把握稿件的总体结构,做到朗读主次分明。
要求:准确、深刻理解文稿,朗读稿件内容完整、条理清晰、主次分明,具有鲜明的感情色彩。该项满分10分。
C、语言表现力与镜前感染力
在对稿件理解的基础上,运用有声的语言将稿件内容恰当地表达出来。考查考生语言自然连贯,节奏紧凑程度,是否富有吸引力。
要求:运用有声语言准确地表情达意,自然连贯、节奏紧凑,富有吸引力,考查学生新闻镜前口播的潜力和素质。该项目满分10分。
综合以上3个小项的测评,指定稿件朗读综合评分:
评价等级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分) |
优 | 朗读文字无误,流畅无回读;朗读条理清晰、主次分明,具有鲜明的感情色彩;自然连贯、节奏紧凑,富有吸引力。 | 23-30 |
良 | 朗读流畅,偶有失误;条理较为清晰,有主次;节奏把握较为合理,有一定吸引力。 | 15-22.9 |
中 | 朗读较为流畅,有失误;有一定的层次感、条理感;节奏较为平淡,吸引力弱。 | 8-14.9 |
下 | 朗读不流畅,失误较多;缺乏层次感和条理性;节奏把握失当,缺乏吸引力。 | 0-7.9 |
(3)即兴评述(50分,时间控制3分钟)
测试方法
给定话题资料,考生现场抽取题目,针对话题进行论述。评委根据现场评述情况,评价考生短时内对问题的分析能力、解决能力,迅速组织语言、表述观点的能力,思维逻辑的严密程度,对问题的剖析能力以及思想、观点的口语表达能力。
测试标准及评分
A、观点表述
判别考生短时间针对问题或材料提炼观点的能力,能否迅速组织语言表达观点,观点的表达是否精当。
要求:迅速准确提炼观点,清晰精练表述观点。该项满分15分。
B、思维逻辑
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考查考生思维的敏捷性、逻辑的严密性,能否层层深入,通过论辩支撑自己的观点。
要求:思维敏捷、反应迅速,逻辑严密、论辩有力。该项满分15分。
C、口语表达
测试考生将思想、观点、感情色彩用有声语言表达的能力,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考查其口头表达的水平。
要求:口语表达清晰明确,用词准确,自然流畅。该项满分20分。
综合以上3个小项的测评,即兴评述综合评分:
评价等级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分) |
优 | 迅速准确提炼观点,清晰精练表述观点;思维敏捷、反应迅速,逻辑严密、论辩有力;口语表达清晰明确,用词准确,自然流畅。 | 37-50 |
良 | 准确提炼观点,清晰表达观点;思维较为敏捷,逻辑较为严密;论辩有较强的力度,口语表达清晰明确。 | 25-36.9 |
中 | 能够提炼和表达自己的观点,思维反应一般,有一定的逻辑性,论辩不充分,口语表达一般。 | 12-24.9 |
下 | 提炼观点不准确或不能形成自己的观点,反应较为迟钝,逻辑性欠缺,语流不畅。 | 0-11.9 |
备注:考试过程中,评委可以根据情况需要要求考生现场回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