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专业(模特)考试分为身体形态、初试和复试,考生先进行身体形态(包括身高、肩宽、三围、体重及躯干/下肢比例测量,然后进行初试,初试考生择优进入复试。评分方法:由3人以上组成考评组,按评分规则打分,取平均分。身体形态对应分值、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为该考生专业校考的总评成绩。
测试指标
测试内容 | 测试类别 | 各项测试分值 | 各项测试分值 |
身体形态 | 身 高 | 6 | 25 |
肩宽(男) | 7 | ||
胸围/腰围/臀围(女) | |||
体 重 | 4 | ||
躯干/下肢(比值) | 8 | ||
初试 | 相貌气质 | 15 | 35 |
模特表演 | 20 | ||
复试 | 舞蹈/表达能力 | 20 | 40 |
模特造型 | 20 |
2、测试方法与评分
本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形态占25分,才艺水平占75分。
(1)身体形态测试
、方法:
用身高体重计测身高、体重指标;用皮尺测肩宽、三围(胸围、腰围、臀围),以及人体躯干(从第七颈椎至臀横纹)与下肢(从臀横纹至脚跟底部)比值指标。
、测试标准及评分:
A、身高:男子1.82—1.92米,女子1.66—1.83米,该项分值满分,每超出或不足1厘米减去1分。
B、体重:按身高标准体重评定,标准见附表,女生每超出1kg减去1分,男生每超出或不足1kg减去1分。
C、三围(女子):胸围(80—90厘米)、腰围(56—63厘米)、臀围(85—92厘米),每超出或不足1厘米减去0.5分;男子肩宽需大于50cm,不足1cm减去1分。
D、躯干/下肢(比值):下肢长(从臀横纹至脚跟底部)减去躯干(从第七颈椎至臀横纹)的差,以cm计算,满分为8分。男女生均以比值21cm为满分。往下1cm分差为0.4分,比值低于3cm(含3cm)为零分。(详细分值见附表)
(2)才艺水平测试
、相貌气质(15分)
A、方法:相貌、气质以目测为准。
B、标准:头型不宜过大,相貌、形象应亮丽、有感染力。脸形不宜太宽,可稍长。五官端正,有个性、立体感强。身体各部分匀称,姿态、表情、神态和举止言谈均有特点。
C、评分:按实际水平分为四级记分。
评分标准 | 分 值 |
优 | 15.0—12.0 |
良 | 11.9—9.0 |
中 | 8.9—6.0 |
下 | 5.9以下 |
注: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以下各项目计分方法相同。
、模特表演(20分)
A、方法:按指定音乐泳装台步展示。
B、标准:
步态:动力性好,流畅、稳定、一致,力度适当,富于美感。
造型:有明确的意图,自然、优美,多视角效果好。
动作:合理、正确、自然、优美、协调。
乐感:韵律结构、音乐节奏与表演协调一致。
C、评分:按实际水平分为四级记分。
评分标准 | 分 值 |
优 | 20.0—16.0 |
良 | 15.9—12.0 |
中 | 11.9—8.0 |
下 | 7.9以下 |
、舞蹈/表达能力(20分)
A、方法:简短自我介绍与现场问答之后,自选一段舞蹈(任何舞蹈种类均可)表演,时间为两分钟以内。
B、标准:表达准确,语音标准;舞蹈协调优美,丰富流畅,情感表现准确生动,技能技巧运用恰当。
C、评分:按实际水平分为四级记分。
评分标准 | 分 值 |
优 | 20.0—16.0 |
良 | 15.9—12.0 |
中 | 11.9—8.0 |
下 | 7.9以下 |
④、模特造型(20分)
A、方法:考生自选一套服装。(晚礼装、休闲服等均可)。
B、标准:造型变换的节奏需要与音乐节奏一致。造型有美感与爆发力。
造型:根据服装特点将造型与服装意图相结合。表现自然,有张力、合理、优美、协调,并搭配适合的表情。
节奏感:韵律结构、音乐节奏与表演协调一致。
C、评分:按实际水平分为四级记分。
评分标准 | 分 值 |
优 | 20.0—16.0 |
良 | 15.9—12.0 |
中 | 11.9—8.0 |
下 | 7.9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