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文春芳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7 年2月15日至2月23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7620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特此公示!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七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5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毕业院校 | 拟聘用单位 | 拟聘用岗位 | 准考证号 | 政策性加分 | 笔试总成绩 | 面试(说课)总成绩 | 总成绩 |
1 | 文春芳 | 女 | 本科 | 学士 | 小学教育 | 西华师范大学 | 宜宾市翠屏区小学校 | 小学语文教师(一) | 16102127 | 73.04 | 77.00 | 7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