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立同德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7年2月15日到2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709027(省卫计委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06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