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崇州公众信息网 阅读:971 次 日期:2017-02-16 16: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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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崇州市国民经济管理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要求,结合崇州市委、市政府《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国民经济管理和会计方面高层次人才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7年8月15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8月15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9日);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现已由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全称 招聘岗位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要求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崇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评审中心 管理 1 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村与区域发展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30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专业技术 1 会计学、会计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2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崇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号办公楼10楼政工人事科)报名。

(三)报名程序:

1.填写登记表。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相关补充材料(原件+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

2.资格审查。报考者在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崇州市发改局报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录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则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报名不收费。

五、考核方式及时间

由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报名资格合格的报考者进行现场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六、体检

1.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站点上进行公布。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范围,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崇州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chong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的相关优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六年及以上。

九、咨询及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8-82272271(崇州市监察局);

报名咨询电话:028-82203717(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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