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余姚市禁毒办、余姚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30名(其中男性23名,女性7名)和专业防范协辅警3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本人无治安(行政)、刑事犯罪记录且直系亲属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证书。
(四)余姚本地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7周岁以下,能熟练使用普通话和本地方言,口齿清楚,表达流畅。
(五)体貌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
(六)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熟练电脑操作,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专职禁毒社工岗位30个:(岗位1:男性23名),岗位2:女性7名))。
1、主要协助乡镇(街道)禁毒办从事戒毒康复管理、毒品预防教育等工作。
(二)专业防范协辅警岗位3个:(岗位3:男性)
1、主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专业防范检查监管工作。
2、身高170CM及以上。
3、单眼矫正后视力在4.8以上。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信访室(余姚市梨州中学对面)。
(3)所需材料: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1寸免冠彩照3张,提交《余姚市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专业防范协辅警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报名时每人交考务费30元。现场报名时开展资格审查。
(4)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2:1的,将按不少于2:1的比例核减或取消职位指标,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查后统一组织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进行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说明
1、专职禁毒社工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要求。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法律知识、《禁毒法》、《戒毒条例》、《浙江省禁毒条例》、《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禁毒常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等。
2、专业防范协辅警岗位: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取消资格。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体能测试实行通过制,不计入成绩。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要求。体能测试达标者入闱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一篇作文写作等。
3、面试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考试成绩合成: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5、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入闱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5的比例组织体检,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2016年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闱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资格条件和本人及直系亲属违法犯罪等情况。
(五)公示
经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由市禁毒办、市公安局统一分配岗位,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入闱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在入闱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及放弃正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上述要求进行递补。
(七)人员性质及待遇
1、专职禁毒社工:聘用岗位指标为所属乡镇、街道的编外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按余姚市现在岗禁毒专职社工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2、专业防范协辅警:期满合格者与余姚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年人均5万元,包括“五险一金”,实行考核制。
三、其他相关规定
(一)现场报名,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
(三)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查询、聘用名单均在余姚市人才网(www.yyrc.com)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政审、试用期等环节,如有不合格的或者自愿放弃的,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入闱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本公告由余姚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芳敏,联系电话:62866225。
联系人:史 超,联系电话:62866157。
余姚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余姚市公安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