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绍兴诸暨市镇乡(街道)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专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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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012 次 日期:2017-02-20 16: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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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
2017年绍兴诸暨市镇乡(街道)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
报名时间 |
2017年3月1日(周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
考核招聘方式 |
综合评价:为便于比较,对大学生村官的任职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量化:担任大学生村官每满一年计5分(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计2.5分,不足6个月的不计分);担任村“两委”主职、副职、委员的分别计20分、15分、10分;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每一次计3分;研究生学历加15分,本科学历加10分,大专学历加5分;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因工作出色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绍兴市级部门)、绍兴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奖励的分别计10分、20分、30分。综合评价量化考核分值最高为100分,若得分超出100分,则将得分最高的折算为100分,其余按照等比例折算赋分。 |
面试主要测试内容 |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概括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
聘用办法 |
综合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取得聘用资格后,若原所在镇乡(街道)事业单位编制未满的,原则上分配在原镇乡(街道);满编超编的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分配到其他镇乡(街道)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并继续留村工作3年。留村工作期间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并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不得借用到镇乡(街道)及以上机关工作。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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