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资料核对
来源:南方医科大学网 阅读:1559 次 日期:2012-05-22 15: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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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app.smu.edu.cn:81/gradequery/index2.htm

一、录取情况说明:

1、查询结果为“拟录取”的考生待通过国家录取检查批准后正式录取发放通知书(6月下旬);

2、“拟录取”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我校就读,请于5月28日前以传真形式通知我办(02061648365),我校可根据考生意愿取消录取资格,如录取后放弃就学而造成我校指标浪费考生,将依规处于三年不准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处罚;

3、请考生认真核对录取相关资料,如需修改录取专业、代码、录取类型、导师、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资料的考生请在5月28日前到招生科办理或以传真形式通知我办(02061648365);

4、2012年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不再发放在职博士英语合格证书,以合格证书编号替代。请各位在职博士牢记页面显示的英语合格证书编号,以便日后申请博士学位时使用。

二、我校非定向分数线规定如下:

①临床医学类专业、口腔临床医学专业的录取考生初试英语≧55分者录取类型为非定向,享受免收学费待遇;

②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全部考生录取类型均为非定向,享受免收学费待遇;

③所有在职工作人员录取类型均为委托培养。

三、调档、转组织关系及迁移户口

1.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或南方医科大学组织部);

2.攻读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须调入个人档案,不能提交档案者按委托培养办理;

3.户口迁移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省外新生可自己选择是否调入户口,省内新生除集体户口外一律不能转户口,户口转入手续截止时间为9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由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不要太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因特殊情况而使户口迁移证过期,一般也不会影响户口迁移;

4.攻读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调入档案、供给关系和行政关系等手续,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且不享受助学金;

5.调档函与报到须知等材料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请考生耐心等待。档案邮寄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刘远贵老师收,邮编510515。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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