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您好:我是2008年9月参加工作的特岗教师,2011年8月届满3年,我不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任教,就办理了重新就业。同月我参加其他市县的正式 考试被录用,但来到新工作单位,新单位三年工龄不算我的、在特岗教师三年中评的职称也不算我的。老师:根据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这样做合理吗?
回复:你好,还请向省特岗办咨询反映,电话:0871-514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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