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验中学是辽宁省教育厅直属的唯一一所重点中学,也是辽宁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北校)前身为辽宁省实验中学中外友好合作学校,创立于1999年。2005年8月在辽宁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领导和支持下,为了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由辽宁省实验中学与沈阳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创建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这是一所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高标准、现代化、开放式股份制寄宿学校。
校区占地面积47.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9万平方米,现代化的主教学楼内设有理化生实验区、教学区、网络中心、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天文馆等;此外学校还建有体育馆、羽毛球馆、艺术中心、学生食堂、宿舍和全塑胶运动场。学校由高中部、初中部、新疆部、小学部、幼教部五部分组成,学生总数五千余人。
建校以来,在省实验中学全新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学校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全局,在“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办学宗旨的指引下,实现了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信誉的办学目标。如想更多了解我校,可以登录我校校园网: http://www.lnsyzx.net/了解详情。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按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现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2.具有良好的教师特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原则上要求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有教师资格证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5.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6.能主动承担其它时间值班工作,具有进取、合作、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精神。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办法:应聘者认真填写《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以“院校+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邮箱: syfxzp@163.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日。
2.学校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参加笔试、面试、试讲的应聘者。
3.注意事项: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