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2017年“三位一体”的基本情况:
1.稳步增加招生计划,合理调整报考条件。
2017年学校“三位一体”总计划数为400名,比2016年增加10名,其中非师范类160名,师范类240名。
2017年我校的报名条件为:
(1)非特长生: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所有科目中必须达到5A及以上(学考科目成绩以2017年3月30日前取得的为准),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
(2)特长生: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所有科目中必须达到3A及以上(学考科目成绩以2017年3月30日前取得的为准),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且符合专项条件之一。
2. 招生专业基本不变,师范类新增英语(师范)。
2017年,学校“三位一体”师范类新增英语(师范)专业。同时,2016年“三位一体”的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专业继续招收。
2017年总计划数为400名,其中非师范类160,师范类240。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选考科目要求 | 分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不限 | 非师范类 | 历史学 | 15 |
不限 | 汉语言文学 | 15 | |
不限 | 经济学 | 20 | |
物理、化学、生物 | 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班) | 15 | |
物理、化学、生物 | 物理学(基地班) | 15 | |
化学 物理 生物 | 化学 | 15 | |
技术 物理 化学 | 工程力学 | 15 | |
生物 化学 | 生物技术 | 15 | |
生物 化学 | 水产养殖学 | 15 | |
不限 | 工程管理 | 10 | |
物理 技术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10 | |
非师范类 合计 | 160 | ||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 师范类 | 人文教育(师范) | 30 |
不限 | 小学教育(师范) | 80 | |
不限 | 学前教育(师范) | 30 | |
不限 | 英语(师范小学师资) | 40 | |
不限 | 英语(师范) | 10 | |
物理 化学 生物 | 科学教育(师范) | 25 | |
物理 化学 生物 | 地理科学(师范) | 25 | |
师范类 合计 | 240 |
3.师范类与非师范类分开报名、分开评审、分开面试。
1.报名:考生请在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中,选择一类,进行报名,不得兼报。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获奖情况、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报考情况,原则上按照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的计划数1:6比例,确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
3.入围: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分别按照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的计划数1:5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分别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二、关于综合测试的形式及主要考察的内容:
非师范类与师范类分开进行面试,4月15日为非师范类面试时间,4月16日为师范类面试时间。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对社会问题的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
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分别按照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计划数的1:5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三、关于“三位一体”的高考志愿填报与统一招生录取的关系:
其一,必须是进入我校综合测试入围名单的考生才能在高考结束后填报志愿。
其二,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17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宁波大学”,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其三,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专业填报必须符合选考科目的对应要求,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之间不得跨类填报。
其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选择填报“三位一体”或者放弃填报。若考分相对不高,选择填报而未被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若考分相对较高,放弃填报的,也不会影响填报我校普通批或其他院校的录取。“三位一体”让考生多了一种选择,多了一次机会。
四、关于“三位一体”的录取规则及专业的确定: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换算公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10门计算) | 3A | 4A | 5A | 6A | 7A | 8A | 9A | 10A |
成绩折算(分) | 65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按照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的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五、关于通过“三位一体”招收的考生后续培养和转专业的设置:
其一,“三位一体”考生就读后的培养模式与专业所在专业类其他考生的培养模式相同。区别在于,按普通高考平行录取的学生,有的是按专业类进行招收,一年以后根据“志愿+考核”的原则再进行专业分流,而“三位一体”的考生由于在招收时已经确定专业,无须再参与大类分流。
其二,由于“三位一体”招生方式的特殊性,“三位一体”考生就读后,仅限在“三位一体”招生专业中转专业,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转出专业不限制学生转出,申请转入的专业可以在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内接收学生转入申请。其中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之间,由于选拔的测试方式、后续的培养模式不同,两者之间不能互转。
六、关于2016年“三位一体”的录取情况:
考生是否可以综合测试入围,甚至后续被录取,取决于该校本年度的“三位一体”报名人数、参加面试人数、入围人数、志愿填报人数以及这位考生在其中的成绩水平。很多考生和家长一定会以往年的录取情况作为报考依据,有一定的道理,但由于学校在设置“三位一体”的专业和报考要求时,每年都会做一些调整,而且从2017年开始,浙江取消文理,不分批次,高考文化总分为750分(往年一类考生文化总分为810分),所以纵向比较不能完全说明问题。
下表为2016年我校“三位一体”录取相关情况,供参考。
科类 | 分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综合分 MIN | 高考分 MIN | 省一批线 |
文科 | 非师范类 | 历史学 | 15 | 83.75 | 587 | 603 |
文科 | 非师范类 | 汉语言文学 | 15 | 83.91 | 591 | 603 |
文科 | 非师范类 | 经济学 | 10 | 85.68 | 589 | 603 |
理科 | 非师范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班) | 15 | 82.54 | 580 | 600 |
理科 | 非师范类 | 物理学(基地班) | 15 | 82.38 | 567 | 600 |
理科 | 非师范类 | 化学 | 15 | 82.4 | 551 | 600 |
理科 | 非师范类 | 工程力学 | 15 | 82.57 | 568 | 600 |
理科 | 非师范类 | 生物技术 | 15 | 82.55 | 569 | 600 |
理科 | 非师范类 | 水产养殖学 | 15 | 82.35 | 560 | 600 |
理科 | 非师范类 | 经济学 | 10 | 84.86 | 573 | 600 |
理科 | 非师范类 | 工程管理 | 10 | 83.85 | 589 | 600 |
理科 | 非师范类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10 | 83.88 | 601 | 600 |
文科 | 师范类 | 人文教育(师范) | 30 | 81.95 | 552 | 603 |
文科 | 师范类 | 小学教育(师范) | 40 | 82.69 | 578 | 603 |
文科 | 师范类 | 学前教育(师范) | 15 | 81.86 | 576 | 603 |
文科 | 师范类 | 英语(师范小学师资) | 25 | 81.87 | 577 | 603 |
理科 | 师范类 | 小学教育(师范) | 40 | 82.27 | 556 | 600 |
理科 | 师范类 | 学前教育(师范) | 15 | 81.58 | 545 | 600 |
理科 | 师范类 | 英语(师范小学师资) | 15 | 82.7 | 580 | 600 |
理科 | 师范类 | 科学教育(师范) | 25 | 82.44 | 576 | 600 |
理科 | 师范类 | 地理科学(师范) | 25 | 81.63 | 544 | 600 |
七、关于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的网上提交:
1. 报名考生登录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b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17年2月25日上午10:00至3月10日下午15:00。
期间,报名系统24小时开放。若有问题,技术咨询电话为:0574-87600233,技术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40。
2.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扫描件(要求JPG格式),上传至“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无须纸质材料的寄送。具体扫描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
(2)材料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综合方面情况的介绍、对报考院校及专业的认知、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手写,不接受打印稿。
(3)材料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参与各类活动情况等支撑材料的原件;
(4)材料4:考生身份证原件(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
将上述材料扫描,分类上传(报名系统有分类提示,要求JPG格式),均以系统注册报考号为文件名,扫描件必须清晰。
八、关于报名费的缴纳: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30日上午10:00-4月7日下午15:00。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请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请在报名系统中网上缴纳报名费,无须到现场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