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通市海门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公告
来源:海门人才网 阅读:1192 次 日期:2017-02-25 11:43:5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度南通市海门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海门市公证处为海门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公证员3名、公证员助理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公证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至1999年1月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以后出生);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曾经取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公证员助理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至1999年1月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执业证书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8:30~3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sfj330@163.com。

为确保报名成功,请在邮箱报名后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13-82212510、82107867。

3.报名者按照职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2017年海门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公证员助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名)、近期2寸电子证件照、公证员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以上材料请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姓名+报考职位)。

(二)资格审核

海门市司法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海门市司法局通知),请携带报名时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3月8日8:30-11:00,14:00-17:00到海门市司法局政工科(江苏省海门市政法路99号政法大楼1313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料原件当场返还。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准考证。

(三)适岗评价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奖惩情况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适岗匹配度,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不提供考试大纲,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公证法律知识及以民商法为重点的法律基础知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海门市司法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五)面试

在适岗评价和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适岗评价、笔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总成绩

按适岗评价占25%、笔试成绩占25%和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考察

海门市司法局组织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九)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两个月。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其劳动关系挂靠在劳务派遣机构。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标准和发放办法、社会保险待遇等,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海门市纪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公告由江苏省海门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12510,0513-82107867。

监督电话:0513-68903925。

海门市司法局

2017年2月23日

附件:2017年海门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证员助理报名登记表

易贤下载网:2017年度南通市海门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公告

更多信息请查看 南通市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南通市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