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规定,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3名雇员制工作人员。
一、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野外作业;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7-2012年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
职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普通职位 | 3 | 地理信息系统、勘探技术与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测绘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土木工程、水利工程 |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2012年5月30日(节假日不休)
上午:8:30——11:30
下午:2:30—— 6:00
2、地点。滨州高新区高创服务中心606办公室,联系电话:05433160106。
3、报名需带证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提供本人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代报考人员需交验代报考人员的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从滨州高新区网站下载。
四、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纪工委、党群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五、招考方式
1、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化知识测试。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人数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选取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不能参加面试的需提前1天告知组织方,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不能到场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临场反应、专业、综合素质等。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个人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聘用办法
1、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2、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聘用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政审、体检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聘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聘用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分别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备案。
七、待遇与管理
1、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月工资2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根据工作情况每年递增。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雇佣合同。
2、聘用后,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及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本简章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43-3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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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州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