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及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2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2012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资格分数线
我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资格分数线确定:综合类笔试(A)为55分、教育类笔试(B)为50分、医疗卫生类笔试(C)为45分、其他专业类笔试(D)为55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成绩后加“Y”的人员),资格审查等额进行,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29日 9:00-11:30 13:30-17:30
地点:李村小学(李沧区九水路25号)。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其中应聘部分及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
应聘骨干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
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证(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2012年毕业生现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及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无业人员要由档案代理机构出具;职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简章》另有规定的按所报考《简章》执行。
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公布,考生可根据报考岗位查阅笔试成绩。
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关注“李沧人才网”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2012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
2012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笔试成绩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