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热点面对面: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来源:中央宣传部 阅读:2864 次 日期:2009-02-25 07: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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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2005年,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超过95%,青壮年文盲控制在4%左右;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超过23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1%;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招生规模达到664万人。目前全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到8.5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举办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在教育事业获得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尽快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推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

上学难、上学贵,原因何在?

2006年5月中旬,在山东济南召开了全国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经验交流会。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是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2005年开始在全国推开的。实践证明,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发挥示范县的表率作用,对于推动逐步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那么近些年来,上学难、上学贵为什么会比较突出,从而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首先,投入不足是一个重要的原因。1993年颁布实施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到20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尽管各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但直到2004年,只达到了2.79%,与近年来我国教育总规模的迅速扩大不相适应。特别是在整个教育投入中,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较多,而县乡财力相对薄弱,且缺乏保障,导致许多地区对农村教育“欠账”很多,农村教育的发展主要靠向农民收费集资办学。

其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引起的“择校热”。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原来学校建设整体比较落后的情况下,通过倾斜政策扶持形成了少数“重点学校”,后来虽然取消了重点学校,但传统优势仍然存在,再加上一些地方人为的教育资源配置失衡,造成了目前学校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从而引发了“择校热”。但能上重点学校的孩子毕竟有限,于是出现了高达数千元甚至几万元的择校费、赞助费。“择校热”既加重了家长的负担,又成为产生腐败的诱因。

再次,各种乱收费、高收费现象屡禁不止。近年来,尽管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乱收费,但一些地方和中小学校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乱收费、高收费,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这些都加重了学生的负担。

此外,高校实行收费制度后,对于工薪家庭特别是农村一般家庭来说,每年数千元的学费,加上住宿费、生活费等,供养一个大学生十分不易。对目前存在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具体地分析。既不能因为存在这些问题,而否定教育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也不能对存在的问题轻描淡写、视而不见。总的看,我国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必须通过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认真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怎样由“农民办”变为“政府办”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上学不用掏钱了”,这对于全国农村1.5亿中小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众所周知,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等原因,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在农村的表现更为明显,农村教育的症结主要在于政府经费投入不足。为此,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定了“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

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

西部地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计划,是国家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制定的旨在解决西部“两基”问题的计划。该计划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国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中央共投入100亿元专项资金,采取集中投入、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04年到2007年,用4年时间帮助西部地区尚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8个团场达到国家“两基”验收标准。

首先,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主要是建立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比如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分别是:西部地区8∶2,中部地区6∶4,东部地区根据财力状况分省确定。据测算,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财政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2亿元,2010年比2005年增加644亿元,投入力度前所未有。

其次,从免除学杂费入手,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范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西部农村地区4880万名小学、初中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到2007年将推行到全国所有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就此,每年小学生人均减负约140元,初中生人均减负约180元。同时,国家对贫困家庭小学、初中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第三,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前,我国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总体偏低,许多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来自于向学生收取的杂费。要按国务院的要求,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08年达到各省2005年秋季开学前颁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2010年达到中央制订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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