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发挥退休教师的积极作用,现面向校内退休 专任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专业
法律类、汉语言文学类、英语日语韩语类、经济管理类、机械类、信息技术类、电气土木水利类、化工环工护理类、旅游管理类、园林类、艺术设计类专业,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大学英语、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计算机、大学体育等课程。
二、招聘条件
1.在扬州大学或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在扬州大学到龄退休,年龄不超过63周岁。
2.工作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3.教书育人,思想品德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5.身体健康,胜任教师工作。
6.执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教学工作规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视同在职教师管理。基本工作量要求为在职教师(正高四级、副高七级、中级十级)的60%,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可相互折算。
三、解聘
聘用退休教师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即时予以解聘。
1.年满64周岁。
2.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一级教学事故。
4.教学效果考核未达良好以上。
5.其他应予解聘的情况。
四、相关待遇
1.按正高职称每月3230元、副高职称每月2920元、中级职称2610元标准由学院支付月工资。
2.年终绩效工资以其全年工资为基数,考核优秀的按35%、良好的按30%、基本合格的按10%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年终绩效工资。
3.教职工福利、科研奖励、超工作量计酬等,享受广陵学院在职教职工同等待遇。
4.杰出人才待遇及聘期可以另议。
五、招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扬州大学广陵学院聘用退休教师申请表》,交广陵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2.广陵学院根据学院教学整体情况和退休教师适用情况,进行考察审核,确定聘用退休教师,签订聘用协议(聘期1-3年)并报校人事处备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联系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江阳路南校区办公楼221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90643
邮箱:glxy@yzu.edu.cn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