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体育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以下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名单详见附表),进入笔试考试阶段,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考试时间: 2017年3月10日下午14:30—17:00
二、笔试考试地点:北京体育职业学院(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院内)
三、考生应遵守以下考场规定
1.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
2.开始考试后迟到超20分钟(含20分钟)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3.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参加考试,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签字笔、钢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听统一指令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试卷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9.监考人员下达考试结束指令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草稿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薇 联系电话:87244841
北京市体育局信息中心
2017年3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