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建设局。负责研究拟定高新区总体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辖区内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开发区创建、进区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和对上争取、外贸工作;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环境保护及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和经济组织的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经济协作等工作;负责企业单位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上报; 组织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研发产业园管理、招才引智等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开发项目的初审、申报和管理以及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指导监督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质量监督及各类规费缴纳审批等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市政道路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2、社会事务管理局。拟定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农业和农村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村民自治、人民武装、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负责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等涉及区域性整体发展的社会公共事业;负责老龄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司法宣传、法律服务及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公共事业、公益事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体系的建设;围绕项目落地和城市开发,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协调推进工作;对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
3、投资促进一局。负责制定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推介高新区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各类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投资信息收集、项目论证及可行性研究;负责项目策划、利用外资工作。对引进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做好招商考核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长江以南的长三角、珠三角等中国南部地区的对接招商工作。
4、投资促进二局。负责制定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推介高新区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各类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投资信息收集、项目论证及可行性研究;负责项目策划、利用外资工作。对引进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做好招商考核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长江以北山东省区域以外地区的对接招商工作;负责利用外资考核工作;负责外资项目的洽谈引进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