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转发2017年汕头市春季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文件通知
来源:澄海教育信息网 阅读:1055 次 日期:2017-03-03 13: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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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教育组、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上级关于2017年汕头市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文件及宣传资料转发给你们,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根据粤教继函〔2017〕5号规定,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是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最后机会,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以方便教师及社会人员申报。现就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关键节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9日(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网上申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其中:

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确认),地点:澄海区教育局三楼,联系电话:85856063。

第二阶段网上申报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网上申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21日—2017年7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确认),地点:澄海区教育局三楼,联系电话:85856063。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在网上报名后将相关信息下载后,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在指定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需两个星期左右,申请人要在现场确认前鉴定完毕;(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贴像片后到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加盖骑缝章后才能到澄海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科电话:85827025);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编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鉴定;社会人员由所在街道(镇)鉴定;人事关系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所在人才交流中心鉴定;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鉴定。);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的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交);

8.1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纸质照片4张(其中2张贴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于体检表上);

9.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10.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于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11.提供任教学段岗位证明(仅限于在职在编教师)。

三、认定范围及认定条件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执行。

澄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附:关于2017年汕头市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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