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转发省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来源:菏泽人事考试中心 阅读:21222 次 日期:2017-03-06 10:56:17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菏泽市转发省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菏人考函〔2017〕2号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县区应试人员或单位应于3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送到本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初审(各审核点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由县区人事考试中心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的应试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于2017年3月16日至3月17日16: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楼大厅5号窗口)办理应试人员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手续。现场审核和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 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要严格审查应试人员报考条件。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应试人员材料时,将对应试人员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审查,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进行报名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考务工作均按照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0号)的要求执行。

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2月28日

各审核点情况一览表

附件:鲁人考函〔2017〕10号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