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的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以下三位同志为拟聘用人选,现公示。
序号 | 姓名 | 毕业院校 | 学历学位 | 体检 |
1 | 李 歆 | 香港大学牙医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合格 |
2 | 欧艳晶 | 武汉大学 | 博士研究生 | 合格 |
3 | 潘 宇 | 福建医科大学 | 博士研究生 | 合格 |
公示时间:2017年3月6日—3月12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591—83719160(人事科)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科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