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德庆县2017年开展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来源:肇庆教育信息网 阅读:931 次 日期:2017-03-07 15: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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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肇教人〔2017〕4号)的精神,今年我省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批次进行。现就今年我县开展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按照《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肇教人〔2017〕4号)的规定执行。

二、认定时间

第一批次(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一)网上申报:3月21日至3月29日(7:00-24:00)。网上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提交资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请于3月30日-4月7日(工作日)直接带齐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认定材料到县综合服务中心三楼西厅的服务窗口现场确认报名(所有证件及材料,缺一不可)。

(三)体格检查:4月中旬,由我局统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4月中旬,组织需进行测试的申请人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批次(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一)网上申报:6月20日至6月30日(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提交资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请于7月3日-7月7日(工作日)直接带齐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认定材料到县综合服务中心三楼西厅服务窗口现场确认报名(所有证件及材料,缺一不可)。

(三)体格检查:7月中旬,由我局统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下载表格。申请人可在肇庆教育人事网(http://rs.zqbe.net)或德庆教育信息网(教师队伍-教师资格栏)下载。

咨询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758-7788501。

德庆县教育局人事股

2017年2月28日

附件: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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