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县高中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县根据各直属高中学校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上林县教育局,用人单位为上林县教育局主管的公办高中上林县中学、上林县城关中学。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17年7月2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聘用资格。具体事宜可咨询用人单位。
(三)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南宁人才网上林分站(http://www.nnrc.com.cn/slrc/index.php)或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等高校的就业办查阅招聘简章。可采取两种方式报名:一是网络报名。通过下载填写报名表,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由用人单位进行网络审核(上林县中学电子邮箱:shangzhong1929@163.com;上林县城关中学电子邮箱:cg5222235@163.com)。应聘者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二是现场报名。在招聘高校设立的应聘点现场递交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用人单位在网上审查(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资格条件要求及咨询电话见附件)或现场审查。应聘人员可以同时选择两个单位的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以2017年6月30日为计算基数。如:30岁及以下,为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试
1.招聘岗位免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面试。程序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规定进行。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上林县教育局会同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见南宁人才网上林分站和各应聘点高校校园网。
3.时间安排
555555555555555
应聘者可到上述任何一个应聘地点参加应聘面试,但一名应聘者同一个岗位只能参加一次面试。
六、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二)考核要求。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性等。
七、体检和公示
上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南宁人才网上林分站和各应聘点高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待其按时毕业,按时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所有证书后,由上林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和流程于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上林县中学 0771-5222263
上林县城关中学 0771-5280337
监督电话:上林县教育局 0771-5220319
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5222005
上林县教育局
2017年3月7日
附件:
2.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