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948 次 日期:2017-03-09 11:08:03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推进国内外科技协作交流、国内外技术转移、技术咨询与服务、科技人才服务等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学研合作处业务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

善于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各类科技项目的沟通、交流,能理解相关领域的技术概念,协助做好课题调研的有关工作如资料查询,相关材料的准备等。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 3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和组织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科技项目研究或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材料EMAIL至:hr@1525.sh.cn。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9日至18日。

2、资格审查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与上海市科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将共同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考核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根据职位要求进行笔试和面试,按有关程序与要求进行,全程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4、身体检查

按照考核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邮 箱:hr@1525.sh.cn

监督电话:23112494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2017年3月

附件:报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上海市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上海市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