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专〔2017〕37号
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宁德市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宁市委文〔2003〕48号),批准确认黄连琴等2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请将《大中专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大中专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2人)
一、工程师
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黄连琴(微生物学)
二、二级教练
宁德市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刘伟煌(运动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