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及科员职位5个。
(二)选调范围
市直单位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县(市、区)委组织部、镇(街道)从事党政办公室或人事秘书工作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规定的有关要求外,需要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组织人事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5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5.科员或副主任科员;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过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二、选调程序及办法
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填写《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可登录汕尾党政信息网(http:www.shanwei.gov.cn)和汕尾党建网(http:www.swsdj.gov.cn)下载),并携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本人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市委办公大楼510室)报名。联系人:郑志坚,联系电话:0660-3366733。
3.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9:00至6月1日16:00。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严格审查后,符合资格条件的同志进入笔试。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综合写作、文字表达能力等,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选将通过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到本人。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仪表举止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时间15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在考察的同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查,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使用及调动
经考察、体检合格决定拟选调的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行政关系、工资待遇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注:《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海丰县党建网,最近更新:5月29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的文件。《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