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公告
来源: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1107 次 日期:2017-03-13 1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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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jsjzi.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硕士研究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www.91job.gov.cn智慧就业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3月13日9:00至2017年3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21日9:00至2017年3月3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3月21日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4月6日9:00—4月7日16:00到www.91job.gov.cn智慧就业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站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

1.笔试

所有应聘人员均应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岗位专业知识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笔试总分的60%。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技能考核办法执行。专业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专业技能考核前,学校将对专业技能考核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专业技能考核。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专业技能考核等情况,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专业技能考核考核人选。

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成绩单、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专业技能考核的,均作为放弃专业技能考核处理。

4.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为合格。笔试、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889557、83889173

联系人:刘老师、肖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徐老师、李老师

附件: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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