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现就转岗分流工作中综合比选部分制定如下方案。
综合比选由“笔试、面试、任职获奖加分”三个部分构成。同时,开展组织鉴定。其中,笔试占总成绩35%;面试占总成绩35%;任职获奖加分占总成绩30%。组织鉴定不计分。即:综合比选总分=笔试得分*35%+面试得分*35%+任职获奖加分*30%。
一、任职获奖加分
包括“工作任职经历加分”和“受表彰(扬)加分”。在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间,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或者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相关部门表彰(扬)的,按照相应层级加分。
(一)工作任职经历加分。大学生村官本人在报名时,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关于选举结果的批复或当选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任职加分:
1.通过选举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每满一年加4分,满半年但不足一年的部分加2分,不足半年的部分加1分。
2.通过选举担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的,每满一年加2分,满半年但不足一年的部分加1分,不足半年的部分加0.5分。
3.未通过选举担任职务或通过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以外职务的,不加分。
4.任职时间以党支部召开选举大会日期或当选证书落款日期为准,时间计算节点为2017年3月8日。同时兼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只计算分值多的职务。
工作经历加分:
大学生村官每在岗工作一年加1分,未满一年的部分不加分。即:2007年选聘的加9分,2008年选聘的加8分,2009年选聘的加7分,2010年选聘的加6分,2011年选聘的加5分,2012年选聘的加4分。
(二)受表彰(扬)加分。以大学生村官本人提供的受表彰(扬)证书或文件原件为准,并提供复印件2份。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受县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表彰(扬)的,每次加2分。受市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表彰(扬)的,每次加4分。受省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表彰(扬)的,每次加6分。受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表彰(扬)的,每次加8分。
2.受县级部门表彰(扬)的,每次加1分;受市级部门表彰(扬)的,每次加2分。受省级部门表彰(扬)的,每次加3分。受国家级部门表彰(扬)的,每次加4分。
3.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次优秀加1分。
4.1-3项加分未涵盖的表彰(扬)项目的,由县满两个聘期村官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流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特别说明
1.任职获奖加分不设基础分,上限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2.请各位考生对照(一)(二)加分项目,于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到县委组织部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并签字确认加分项目。3月9日报名时已提供的,不再重复提供。签字确认后,不再接受提供加分材料。
3.两大项加分项目经本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加分情况在西部瓷都网站、夹江组工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公布。
二、笔试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热点、农村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等内容。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上午11:00,考生于上午8:30—上午9:00携带准考生和身份证入场,上午9:00之后不得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地点:夹江一小
三、面试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
由于此次面试考生较多,且为同一职位竞争,无法由同一组考官在一天时间内完成面试。故本次面试分2个考室进行,由考生随机抽签考室。为避免因2个考室考官评分不一致造成误差,确保面试成绩的公正,借鉴公务员招考时类似情况的处理办法,本次面试采用“修正系数法”来解决误差问题。
修正系数为全部考生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试场的考生平均分。考生最后得分则为考生在本面试试场得分乘以修正系数。其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考官评分×本考室的修正系数。本考室的修正系数=2个考室所有考生面试考官评分的平均分÷本考室考生面试考官评分的平均分。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3个最高分、去掉3个最低分。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考官评分、修正系数将在西部瓷都网站、夹江组工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公布。
面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星期日),考生于上午7:30—上午8:00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上午8:00后不得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地点:夹江一小
四、组织鉴定
由乡镇党委对大学生村官开展审核考察并出具大学生村官工作鉴定,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并盖章;乡镇纪委出具大学生村官党风廉政表现意见,乡镇纪委书记签字并盖章;大学生村官本人提供现实表现材料。
五、需明确的几项内容
1.请各位考生务必由本人于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和签字确认加分材料。组织鉴定所需的“工作鉴定”“党风廉政表现意见”“个人现实表现材料”请一并交来。
2.本次转岗分流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全县所有大学生村官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干扰转岗分流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本次转岗分流实行加分制,不设基础分,按总分排名。总分并列的,按加分项目多的优先;总分和加分项目均并列的,按任职得分多的优先;总分、加分项目和任职得分均并列的,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时间长的优先;总分、加分项目、任职得分和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时间均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上述所有项目均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转岗分流资格并解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1)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2)违反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干扰转岗分流工作的。(3)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和笔试、面试作弊的。(4)综合比选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经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应取消资格的。
5.本次转岗分流工作严禁说请打招呼。如有政策咨询,可到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县人社局事管股现场咨询,也可拨打电话咨询(县委组织部组织股:0833-5657258,县人社局事管股:0833-5652056)。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