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经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县人事部门审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夹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原则。
二、工作方式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夹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上班,坐班制,从事政府采购项目监管评审,以及工程概、预、结、决算评审和项目现场监管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
(二)公开招聘政府采购项目监管评审人员1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资格条件:从事政府采购招标或评审领域相关工作满五年,须具备下述任一项资格:(1)招标从业资格证;(2)招标师以上资格;(3)采购师以上资格;(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熟悉政府采购和财会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综合分析能力。
3、年龄条件: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应工作。
(三)公开招聘工程项目监管评审人员2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资格条件:从事建筑领域相关工作满五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须同时具备下述任一项资格:(1)注册会计师;(2)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3)二级建造师以上;(4)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编审)以上相关资质或专业技术水平,熟悉建筑和财会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综合分析能力。
3、年龄条件: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应工作,如报名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工程现场管理经验,可适当放宽到65周岁(1952年1月1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在夹江电视台、夹江政务网和西部瓷都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2017年3月16日。
2、报名地点:夹江县财政局(夹江县财政局外三楼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3、联系人:刘继英 电话:(0833)5668676
4、报名者须提供下列资料:(1)身份证;(2)毕业证书;(3)职称证书;(4)资格证书;(5)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相片3张。以上证件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5、报名时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形式和计分方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00分钟。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法规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主要是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方面的测试,分值100分。
2、计分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总分。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选。
1、招聘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会同人事部门按照相关程序组建。
2、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
3、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最终拟聘用人选,将在夹江政务网和西部瓷都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手续与工资福利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三)实行按底薪及工作量计酬,具体按《夹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0833-5663531(县财政监督检查局)0833-56613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3-5662377(县纪委)
夹江县财政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