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县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4名委派到各国有公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2.会计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本科;
3.熟悉电脑操作、熟悉Excel、Word软件使用;
4.有项目融资经验者优先考虑。
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8万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7年3月22日17时止(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磐安县财政局314办公室
报名电话:84883823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和填写报名表一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可在磐安人才网自行下载),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曾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由县国资办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由县国资办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分数×50%作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招聘条件内容优先考虑,若招聘条件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修订后)》,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并在磐安人才网公示7日。
磐安县国资办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