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2号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赴武汉现场招聘专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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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942 次 日期:2017-03-16 15: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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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用书 |
【
网校:考试用书/直播课程】 |
公告 |
2017年第12号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赴武汉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报名表 |
报名表 |
咨询方式 |
政策咨询电话: 0578-2091237 丽水市信息中心咨询电话: 0578-2091978,13506824909(手机)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 0578-2106258,13884390069(手机) |
报名时间 |
2017年3月24日上午9点至下午3点 |
报名方式 |
湖北洪山体育馆(武昌新民主路541号) 报考人员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
考核方式 |
采取综合面谈比选和面试方式。 综合面谈比选主要对报考人员学历任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水平、获奖荣誉、学术成就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面谈比选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短信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短信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
体检和考察 |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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