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龙华区观湖政务网 阅读:2515 次 日期:2017-03-17 14: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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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三)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3月31日下午18:00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像素清晰的照片)发至制定政务邮箱(邮箱账号:ghzzrsb@szlhxq.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考生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龙华区观湖街道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需到深圳人才交流中心(宝安北路)验证,需要认证全国的,深圳的无效。);

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提供扫描件或像素清晰的照片;

2.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若资格复审仍未能提供,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者反馈资格初审情况。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一)范围:按总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九、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来电咨询。(其中税前月工资标准:本科6800元/月、研究生73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龙华区观湖街道办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5-29273895,曾小姐。

观湖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附件:

1、龙华区观湖街道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龙华区观湖街道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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