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 阅读:1039 次 日期:2017-03-17 16: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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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学术型工学学科门类(控制科学与工程除外)和专业学位工程硕士领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00分,单科同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其他学术型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总分分数线在所报学院的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单科分数线不降。

3、第一志愿上线生源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可自行划定高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分专业复试分数线。所划定的分专业复试分数线须使得上线生源数不低于招生计划。

4、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各学院(研究院)按专业或招生方向严格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自动放弃者除外)确定复试名单,调剂生源排序应在第一志愿生源之后,复试总人数应为招生计划的120%~160%(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除外)。复试名单可于3月20日起登录各院网站查询。

二、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各招生学院(研究院)的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5日-4月17日,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一)主要方式

1. 笔试

为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本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学院(研究院)和专业应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面试

具体要求:

(1)复试全程必须录音或录像;

(2)每生复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成员5人必须为中级职称以上,其中硕士导师不少于3人;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制定评分标准,当考生和新闻媒体对复试成绩有质疑时,复试小组能做出公正、合理的解释。

(5) 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现场记录(要有问有答),并妥存备查;

(二)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外语听说能力;

(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体检

由校医院和研究生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自行安排。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加权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外语听说能力所占比例不少于10%,复试笔试、综合面试所占比例由各学院(研究院)自定。

3.复试成绩和折为百分制的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由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自定。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结果可于复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登录各院网站查询复试结果;

8.拟录取名单:4月底,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pt.edu.cn)查询拟录取名单。

四、破格原则

1.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从校内外调剂,仍不足的,方可考虑破格。

3.破格条件: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科研创新能力表现突出的考生,总分低于复试分数线5分之内(含5分)或只有一门统考科目成绩低于复试分数线10分之内(含10分)。4.破格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总招生人数的3%(不足1名的按1名计)。

五.调剂工作程序

1.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120%的专业或研究方向,方可接收调剂生,原则上先在学校内部进行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确因校内无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生源不足,方可考虑校际间调剂。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第一志愿专业学科门类分数线,且满足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方可进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调剂。

3.相近专业是指调入调出专业原则上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相近。调入专业初试设有数学的,调出专业须有数学。

4.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的考生可调剂至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反之不行;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调剂至相同或相近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反之不行。

6.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且在校内无法调剂的学科专业接收校外调剂原则:

(1)机械工程(学术型)、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数学、物理学、外国语言文学可接收校外相同或相近专业学术型调剂生。

(2)工商管理(MBA)、机械工程(专业学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可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外调剂生。

(3)接收的校外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不能为校内生源充足的学术型专业,其中本科毕业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调剂生除外。

(4)所有校外调剂生不得为同等学力考生(除管理类联考)。

(5)所有校外调剂生不得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7.所有调剂的缺额信息都必须在各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示缺额信息后,再按规定办理调剂手续。

六、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1.受理考生投诉的电话:01062285173-806;

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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