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转发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惠城区教育局网 阅读:1141 次 日期:2017-03-18 12: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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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要求,为做好我区今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以下简称“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惠城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惠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二、网报时间

(一)第一阶段

申请人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第二阶段

申请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注意: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网报时请选择“惠城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确认点请选择“惠城区教育局”。具体事项详见《2017年惠城区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2)。

三、资料提交及现场确认

详见《2017年惠城区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2)。

四、其它

惠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惠城区教育局人事股(麦地东二路4号四楼403室)。

惠城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17年惠城区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3.2017年惠城区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流程图

4.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上报材料目录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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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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