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工程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来源:武汉工程大学 阅读:4776 次 日期:2017-03-18 14: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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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和湖北省2017年研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确保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一、 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 长:喻发全

副组长:王雪梅、田勇

成 员:巨修练、沈喜洲、郭嘉、刘生鹏、王凯、闫志国、汪铁林、覃远航、龙思会、胡国元、韩新才、赵喜红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复试专家组

组 长:略

成 员:略

职责: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10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每组由5 人以上的相关领域专家及1位秘书组成。

专家小组分组名单如下:略

3.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刘生鹏

成 员:严静、郭洪伟、周勇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

4. 监督工作组

组 长:田勇

成 员:吴广文、郭洪伟

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督复试工作,全程参与复试各环节,并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举报电子信箱:820288741@qq.com

电话号码:87195641

受理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新化工大楼615

二、复试要求

1.复试资格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一志愿上线考生单科和总分达到A类考生《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招生计划数: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83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41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6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名。

3.复试比例: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的前提下,调剂考生采取1:1.2差额复试。

4.调剂要求:在考生成绩达到国家线的基础上择优录取,优先考虑调剂意向明确的考生。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3月19日9:00-11:30

2.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新化工大楼613会议室

3.具体要求:(1)检查证件,诚信评判。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请考生在 4 月 15 日 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a、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成绩单;b、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c、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7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d、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e、政治审查表一份。

4. 交纳复试费100元。一志愿上线考生网上缴费,并打印缴费成功截图页面;调剂考生根据学院安排可现场缴费或者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流程:(1)进入武汉工程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jhcwc.wit.edu.cn)点击左下方“网上缴费平台”进入登录页面,或输入网址http://218.199.176.186/wsjf直接进入网上自主缴费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初始状态均为考生编号)。(2)进入页面后显示学生姓名、考生编号等基本信息,点击“缴费”后进入下一页面显示尚未缴费信息。(3)确认金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即可,选择缴费项目。(4)选择中行或者其他银行网上支付。(5)确认金额无误后点击确定交费,则进入中国银行网银登陆界面或银联网银登陆界面,之后按网银操作方式完成付费即可。(6)确认支付完成,银行已扣款之后,点击支付完成即完成所有缴费,打印缴费成功的显示截图。

5.通知书需邮寄的考生填写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及相关信息,邮费到付。考生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自取或者邮寄。

(二)复试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三项组成。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 专业课笔试

本学院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0日 14:00-16:00

① 笔试科目:化工原理 笔试地点:流芳校区L3219

② 笔试科目:物理化学 笔试地点:流芳校区L3103

③ 笔试科目:其他课程 笔试地点:流芳校区L3102

2.外国语能力测试

外国语能力测试分为外国语(英语)口语、外国语(英语)听力测试(面试)两种形式。外国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测试时间30分钟。外国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测试时间由测试教师把握,原则上不得少于10分钟。外国语(英语)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前进行。

外国语听力测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中午13:00-13:30

外国语听力测试地点:流芳校区L4201、流芳校区L4202

请考生提前20分钟入场,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入场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50分。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查。学院组织一般不少于 5 人的本学科导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查。

测试分组:分10个小组(分组名单见新化工大楼6楼学院布告栏通知)。

测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14:30-20:30

测试地点:见流芳校区新化工大楼6楼学院布告栏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否则不予录取,由本学院组织考试。

加试时间:2017年3月21日9:00-12:00

加试地点:流芳校区新化工大楼605会议室

5. 跨大学科门类的考生需加试一门与专业相关的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得低于 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加试时间:2017年3月21日9:00-12:00

加试地点:流芳校区新化工大楼607会议室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3月20日8:00

体检地点:流芳校区校医院

体检要求: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按照校医院指定时间和要求体检,体检费35元由考生自理。

(四)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分,其中外国语听说测试占30%,专业笔试占50%,综合面试占20%。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40%+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50分)* 60%+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

2. 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其中,初试4门考试总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参与录取排名。

2.第一志愿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公示 10 个工作日。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乘车路线

学院办公室在流芳校区新化工大楼六楼。流芳校区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乘581、709到鲁磨路公交枢纽站后,转乘788、759路(武汉工程大学站)到达。

武汉工程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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