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工作拟定于2017年3月启动。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为建设“双一流”大学、推动国家艺术水平的发展、培养高精尖音乐人才,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的教学、管理队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2.坚持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
3.实行“岗位公开、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二、选留、引进范围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2.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
3.具有北京户口的优秀专业人才。
三、招聘岗位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备注 |
1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
2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3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4 | 音乐学系 | 中国传统音乐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
5 | 音乐学系 | 中国音乐史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
6 | 音乐教育学院 | 体态律动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
7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教育理论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
8 | 民乐系 | 民乐指挥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
9 | 管弦系 | 圆号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10 | 管弦系 | 低音提琴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11 | 管弦系 | 巴松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12 | 声乐歌剧系 | 声乐主科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13 | 乐队学院 | 乐队指挥教学 | 文艺类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14 | 审计处 | 审计 | 管理学专业 | 其他专技 | 1 | 京内生源 |
15 | 组织部 | 秘书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中共党员 |
16 | 音乐学系 | 辅导员 | 文艺类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 |
17 | 附属中学 | 保卫管理 | 公安学类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 |
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院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不得申报与教职工同一部门的岗位。其他专技指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四、应聘材料
(一)2017年度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申报表(见附表);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报名时需验原件;
3.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5.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同意应聘的推荐表复印件;
6.非艺术类应届研究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7.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交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二)非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申报表(见附表);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
3.户口本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
4.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5.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交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专家是近三年内的同事或上级领导,国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应聘者,提交的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是由该国家或地区的专家所写并译为中文(为国家正式注册的翻译公司翻译)。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六、报名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三层人事处305室
联系人:王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66425695-200、66415088-202
七、招聘考核规定
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规定》(附件)。
八、各专业考核的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中央音乐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