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队伍加强乡镇(街道)执法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清府办函〔2016〕198号)》和《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英府办[2017]11号)》的有关规定,经英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公开招聘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48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其中:男性42名(职位代码A001、C001),女性6名(职位代码B001、D001),详见附件3:英德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职位表。
二、招聘人员工作职责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乡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需要在乡镇进行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外业为主),开展国土资源日常动态巡查,同时协助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基本农田、耕地的管理等工作,积极劝阻、制止并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二)宣传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不得泄漏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能适应基层工作。
(三)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具有一定国土资源、测绘、勘测、计算机、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退伍军人学历条件可放宽到高中、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具体详见:英德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职位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报名办法与程序
(一)为便于了解应聘者更多情况,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而且只接受本人的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英德市国土资源局人事股(地址:英德市英洲大道国土局三楼)。
(四)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持下列材料到市国土资源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本单位将予以保存、保密(所有材料复印、打印使用A4纸张):
1.英德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国土资源协管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3.毕业证、学位证或军人退伍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4.属应届毕业生的,提交本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户口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有效未婚证(未婚证需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小一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单一笔试形式进行。
六、考试
1.笔试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试室,对号入座;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
3.考试内容及分制:报考各职位的考生统一用一套试题,只考综合基础测试,采取百分制,以60分为最低聘用分数线(退伍军人为50分最低聘用分数线);
4.笔试地点视报名人数而定,具体地点考试前3天于网上公告,请考生留意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英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亦可致电咨询。
七、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英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并按职位(1:1)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相同分数者,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八、体检
入围体检人选由英德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替补,相同分数者,采用抽签办法确定)。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英德市国土资源局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如有虚假材料骗得考试资格等异议的,核查属实,则取消考试成绩。如取消考试成绩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十、招聘人员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报市人社局批准,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协管员一律采用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试用期6个月)。
(二)待遇
执行《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英府办[2016]68号)有关规定。
咨询电话:0763-2285055
英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