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天河区公办中小学临时聘请专任教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天河区2016学年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制专任 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任教师,补充师资力量,优化师资结构,有效解决因学校开办新校区、扩大办学规模、教师脱产进修、长期病假、产假、支教等各类情况造成的师资不足问题,保障天河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2017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2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临时聘请退休教师可不受学历条件限制)和专业技术资格(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限制);
(三)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五)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六)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以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小学现场报名,按照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的程序,确定拟聘用名单。其中,考试环节采用先结构化面试后试教的形式。
五、招聘要求
(一)招聘公告须明确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范围及条件。招聘公告中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
(二)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个职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四)每个招聘职位成立一个评委组。每个评委组人数为7人,评委组中不属于同一事业单位管理的外聘评委应不少于评委总数1/3,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3。
(五)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结构化面试的资格。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时长每人约为8分钟。
(六)在结构化面试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依据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环节的人员。试教人员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试教条件的人数进行。试教时长每人一节课。
六、体检、组织考察和公示
在试教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结构化面试和试教合成总成绩,其中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30%,试教占总成绩的7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学校统一组织应聘者到我市相关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计划生育、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应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由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新录用的应聘人员自招聘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离职后出现空缺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学校可以从相同职位进入试教环节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自编外聘用制教师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及其他手续,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考核不合格,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合同签(续)订、变更、终止或解除的,应当在合同签(续)订、变更、终止或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区教育局备案。
八、工作职责
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的招聘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编外聘用制专任 工作,组长由李向莲校长担任,成员由谢越秀副校长和简艳欢副校长组成。下设临聘专任教师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临聘专任教师的招聘工作。组长由程媛桃担任,副组长由李珊、江志红担任,组员有庞景森、樊咏梅、彭伟玲。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经2017年2月10日学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小学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