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直各单位,驻郑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7]6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时间
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9:00至4月5日17:00。
二、交费时间及办法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6月9日9:00至6月15日17: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规定,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郑州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和相关通知要求请登陆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及郑州职称网(http://www.zzzcw.com)查看。
五、有关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按照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报名考试。
(三)其他有关事项均按豫人社函[2017]69号文件规定执行。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民政局
2017年3月15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7]69号)(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