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韶关市乐昌市长来镇人民政府招聘临时工公告
来源:韶关市人力资源网 阅读:1416 次 日期:2017-03-24 11: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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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广东省乐昌市长来镇人民政府工作需要,受乐昌市长来镇人民政府委托,韶关市粤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工,欢迎广大社会青年踊跃报名应聘。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仪容端正;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至1999年3月31日范围内出生);

(四)大专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27日。报名地点:乐昌市长来镇人民政府组织办公室,电话0751-5660324;报名需提交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包括本人、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计划生育证明、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2张。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审核资料,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三)笔试、面试:由乐昌市长来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体检:在乐昌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体检结果,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承担,正式录用者由用人单位报销体检费。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用工性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用工。正式录用者与韶关市粤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乐昌市长来镇人民政府工作。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21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购买“五险一金”,每月基本工资121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另有固定加班补贴、全勤奖和绩效工资等各项补贴、奖金,月均800元左右,即月应发工资总额2000元左右。

(三)工作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韶关市粤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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