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2017年度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和《德州市2017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面试及笔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3月23日—29日(引进单位有具体要求的,以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各单位指定地点,具体地址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一)人员范围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
(二)提供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校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承诺书》。
已就业在职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承诺书》。
除以上材料外,报名人员还需提供岗位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由单位自行组织,可采用目测、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形式,具体面试形式由单位向考生提前告知。
四、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类岗位(022、023岗位)的人员,在目测的同时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五、笔试
笔试时间:4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资格复审及面试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4月4日9:00至4月7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照公告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逾期未到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有关考试下一步相关安排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德州党建网”(www.dzdj.gov.cn)、“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rsks.dzrs.gov.cn)通知公告内容,市委组织部将及时发布。
请考生相互转告。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