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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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浙江省2017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通知 |
计划 |
浙江警察学院2017年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 |
招生考试办法 |
浙江警察学院所有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实行高考文化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体能测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E等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共10科,成绩总分100分。(学校认可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报考前户口已经迁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除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外其他专业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总分×7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5×10%+体能测试成绩×750/300×15%。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总分×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5×10%+体能测试成绩×750/600×30%。 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综合测试(暨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在高考前进行。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其中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为综合测试不合格。 |
报名时间和地点 |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至4月10日。报名方式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zjjcxy.cn/zsxxw),现场报名地点在浙江警察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邮编:310053。 |
报名方法 |
凡志愿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必须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考生可于3月21日至4月10日期间,凭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办理综合测试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30元)。对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
面试和心理测试 |
工作人员应查验考生身份证、高考报名证与考生本人相符,确认考生已报考公安警察院校后组织其进行面试。面试实行淘汰制。 面试工作人员应将面试不合格结论填写在《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试表》上,由面试人员及考生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 面试工作人员发给面试合格考生《2017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体能测试证》。考生凭此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 所有面试合格考生需要现场签订《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告知书》。 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 |
综合测试时间 |
参加测试考生范围 |
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
体能测试时间 |
温州、湖州、舟山 |
4月25日 |
4月26日 |
杭州、宁波 |
4月26日 |
4月27日 |
金华、台州、丽水 |
4月27日 |
4月28日 |
绍兴、嘉兴、衢州 |
4月28日 |
4月29日 |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体能测试加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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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中午11∶00以前报到并进行体能测试加试 |